巡安队伍抵达天妃故里遗址公园。 张丽明供图
锣鼓震天,礼炮纷响,1月29日,由湄洲妈祖祖庙董事会主办的“妈祖赐福,欢庆元宵”——湄洲祖庙妈祖金身回上林故居省亲布福活动在湄洲岛举行,两岸妈祖信众再次聚首“妈祖故里”。
两岸同胞共煮平安面。 张丽明供图活动中,妈祖金身起驾出巡。巡安队伍前方,千里眼、顺风耳神偶与镇前天后宫打铁球、东岳观舞狮队开路;队伍中心,36位提灯湄洲女与花担童男童女拱卫在妈祖金身两侧,湄洲妈祖祖庙董事会董事长林金赞偕杨诗萱等台胞及众多妈祖信众紧随其后“护驾”;后方是手持巡安横幅的湄洲女与仪仗队、仪卫队等阵头,现场气氛热烈。
值得一提的是,林金赞邀请杨诗萱等台胞在妈祖书院准备平安家宴,共煮妈祖平安面。家宴上,两岸妈祖信众话妈祖、庆团圆、享美食、聊家常,场面温馨和睦。
台胞体验非遗项目。 张丽明供图杨诗萱表示,两岸一家亲。新的一年,将继续为两岸妈祖信众提供更多的服务,为两岸民间文化交流架起更加牢固的联系纽带。
“真诚欢迎台湾地区的老朋友、新朋友常来湄洲岛走一走、看一看,两岸一家亲,越走越亲!”林金赞表示,当前,由两岸同胞共同开发的妈祖平安里成为湄洲岛“两岸文旅融合示范点”;湄洲岛正在建设成为妈祖信众全面了解妈祖生平、了解妈祖文化、体验妈祖非遗信俗和两岸融合的重要窗口。(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一审被判死缓****** 中新社北京1月10日电 (记者 张素)记者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1月10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刘彦平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刘彦平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公开资料显示,刘彦平生于1955年8月,河北丰南人,1974年4月参加工作,197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2年9月,官方通报刘彦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被指涉及政治、组织、廉洁等多个方面问题,并涉及“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等。 如今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2年,被告人刘彦平利用担任公安部警卫局副局长、政委、局长,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副部长,国家安全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央纪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组组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第十四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工作安排、车牌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4亿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彦平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刘彦平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及孳息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法院称,根据刘彦平犯罪的事实、情节和对国家、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知,2022年11月17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刘彦平受贿一案。根据官方当日通报的庭审过程,刘彦平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